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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海豚红杜鹃教育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资产处置的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4日裁定受理安徽海豚红杜鹃教育传播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红杜鹃”或“债务人”)破产清算一案,并于2025年10月9日指定安徽天贵(合肥)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海豚红杜鹃教育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(以下简称“管理人”)。 管理人根据红杜鹃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,对红杜鹃的教学设备等低值易耗品进行处置,现公告如下: 一、处置标的 1.标的物概况:教学设备等低值易耗品,包括教学电视、投影机、电脑一体机、绘画桌、展示柜、木桌、开水机、教学白板等(详见附件清单)。 2.标的物现状:(1)资产按现状处置,数量以现场清点为准;(2)管理人不对外观、种类、质量等作任何担保。 二、处置方 1.报价要求: (1)可整体或分校区打包报价(须注明校区名称); (2)报价函(需加盖公章/本人签字)应包含:报价金额(大写)、联系人、付款方式说明。 2.成交规则: (1)单一有效报价直接成交; (2)多个报价采取“价高者得”原则; (3)管理人有权根据报价情况、买受人资质、付款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是否成交及最终买受人,管理人保留最终裁量权。 三、重要事项 1.权属声明:本次处置的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,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,请于2026年3月11日前提出; 2.瑕疵担保:所有标的物的质量、数量、外观、完好程度等均以实物现状交付,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; 3.看样须知: (1)看样时间:即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; (2)预约方式:提前联系姜律师(17333258618)。 4.交付条款: (1)标的物所在地点及移交地点均为附件《安徽海豚红杜鹃教育传播有限公司教学设备清单》所列地点; (2)根据标的物现状以现场方式进行交付,管理人不负责搬运及运输过程,买受人应自行联系运输车辆及搬运人员,标的物运输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; (2)风险自交付时转移; (3)逾期不接收,以成交确认书签署后第三个工作日视为已完成交付。 四、时间安排 1.公告期:2026年3月9日—3月13日17时; 2.报价截止:公告期满当日17时前。 五、特别提示 本公告同步发布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、合肥论坛二手交易版块、闲鱼本地频道等平台。 安徽海豚红杜鹃教育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附件: 1.《安徽海豚红杜鹃教育传播有限公司教学设备清单》; 2.教学设备现场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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